柯文哲被關一年后交?,F(xiàn)身 面對支持者直言遭受“冤獄”
中新網(wǎng)9月8日電(燕新臺)綜合《聯(lián)合報》“中時新聞網(wǎng)”“中評社”等媒體報道,曾任臺北市長的臺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被羈押禁見滿一年后,于8日下午正式完成交保程序,結束長達一年的羈押狀態(tài)。
此前,臺北地方法院已于5日裁定柯文哲以新臺幣7000萬元交保,但柯文哲當時以“需深思”為由未立即辦理相關手續(xù)。直至8日上午,其委任律師向其詳細說明資金籌措來源后,柯文哲才同意由妻子陳佩琪代為辦理后續(xù)交保事宜。
8日上午9時45分許,陳佩琪從家中出發(fā)前往臺北地方法院。據(jù)了解,為迎接柯文哲,她特意準備了裝有艾草包泡制的水,依照民間習俗為柯文哲“凈身”。當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搭載柯文哲的臺北地院囚車抵達法院;下午2時許,柯文哲完成電子腳環(huán)佩戴及科技監(jiān)控設備裝設。
下午2時30分許,柯文哲在臺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網(wǎng)紅“館長”等人陪同下,現(xiàn)身臺北地方法院外?,F(xiàn)場聚集了眾多自稱“小草”的臺灣民眾黨支持者,他們專程到場向柯文哲表達支持。面對現(xiàn)場媒體與支持者,柯文哲直言自己遭受“冤獄”,并將矛頭指向賴清德,公開勸其“要好好想一想,為何讓臺灣四分五裂!”
據(jù)悉,柯文哲完成交保后將先前往新竹探望母親何瑞英,同時向亡父柯承發(fā)上香,直至晚間才返回臺北市大安區(qū)的住所。此前柯母在接受采訪時曾哽咽表示,已整整一年沒有見到柯文哲,并準備火盆幫柯文哲“去穢氣”。
根據(jù)臺北地方法院5日作出的裁定,柯文哲在交保期間需遵守多項限制規(guī)定:一是限制住居所、出境及出海,期限為8個月;二是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三是需佩戴電子腳環(huán)及手機接受科技監(jiān)控,每日晚間8點至10點,需持手機拍攝面部照片上傳至科技設備監(jiān)控中心;此外,還不得靠近臺灣地區(qū)的海岸線及機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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