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3日電 民進黨“立委”李鎮(zhèn)楠、林國慶上周三(18日)在臺灣大學舉行假演習,引發(fā)社會軒然大波。無黨籍“立委”李敖今天(23日)前往臺北“地檢署”遞狀告發(fā)兩人觸犯“刑法”。
據(jù)“中央社”報道,對于兩名“綠委”李鎮(zhèn)楠、林國慶日前在臺灣大學舉行假演習,李敖認為是“假藉督導校園與警方應變之名,行制造新聞作秀機會及妨害秩序安寧等謊報誣告之實”。
李敖告發(fā)狀中指出,李鎮(zhèn)楠、林國慶兩人明知若向校警報稱有人持槍侵入校園,臺灣大學既無足夠專業(yè)人員及裝備來應付這種極具危險性的犯罪行為,必然會通報警察機關處理,這種利用不知情的他人達到謊報誣告犯行屬“間接正犯”,觸犯刑法171條誣告罪。
不過李敖的告發(fā)舉動遭民眾一旁“嗆聲”,一名男子除了表明自己的學問不比李敖差,更質疑李敖并非當事人,既身為人民公仆,不應到處做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