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保險員郭某因過量服用治療癲癇藥而死亡,但其66萬元身故保險卻遭保險公司拒賠。為此,郭某的受益人將信誠人壽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昨天,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原告指出,根據(jù)公安部門調(diào)查,郭某的死不屬于刑事案件,也未認定自殺事實。通過尸體檢驗,公安部門確定郭某是因服用了一種治療癲癇的藥物中毒而死。因此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保險公司卻認為郭某明顯是自殺身亡,保險公司請來了3名專家證人出庭。山西醫(yī)科大學法醫(yī)學院副院長作為專家證人指出,通過藥物在郭某血液濃度中的數(shù)值,推測郭某應該服用了20片到40片藥。保險公司認為郭某完全沒有吃這種藥的必要,卻服用了超常規(guī)的大量藥物,可以排除意外服藥致死的可能,同時證明郭某是自殺。保險公司還認為,郭某死亡時間是在投保后一年半,根據(jù)合同條款,投保后兩年內(nèi)死亡的屬免賠情形。(作者:侯毅君 董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