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躲狗,70歲的王老漢摔倒在水泥地面上,全身動彈不得。王老漢一怒起訴了養(yǎng)犬單位。
昨日,記者從鞍山市鐵西法院了解到,今年70歲的王老漢早已經退休,閑不住還有技術的他到鞍山市一家機電公司做技術指導。
這家公司在院內飼養(yǎng)著一條大型犬。去年9月的一天,王老漢在公司院內散步,突然發(fā)現這條犬沒有被繩子拴著,一邊狂吠一邊向他撲來。王老漢嚇得連忙向后躲閃,不小心摔倒在水泥地面上。
經醫(yī)生診斷,王老漢第一腰椎骨壓縮性骨折,達到了九級傷殘的程度,經治療出院后仍舊無法獨立行走。
“依照《民法通則》規(guī)定,此類動物傷人事件,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是因為主動挑逗動物而受傷害,動物主人就需要承擔‘特殊侵權’責任!边|寧匯鐸律師事務所王珂殊律師說,“這就是法律界所說的‘無過錯責任’,必須承擔全部賠償!
日前,王老漢將養(yǎng)犬單位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養(yǎng)犬單位愿支付傷殘費等共計18400元,一次性了結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