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大型電力集團的區(qū)域性整合已入佳境。昨日,華電集團打包旗下三處電力資產于上海聯(lián)交所掛牌。依據公司所限定的受讓方條件以及相關股改承諾來看,華電能源作為受讓方的可能性較大。
此次華電集團掛牌的資產為所持有的富拉爾基公司100%股權、齊齊哈爾熱電1.6%股權和哈爾濱熱電15.28%股權,掛牌價分別為9.82億元、1126.30萬元和1.76億元,合計總價約為11.69億元。有關數(shù)據顯示,2010年上半年,富拉爾基公司虧損761萬元;齊齊哈爾熱電盈利1461萬元;哈爾濱熱電虧損398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華電集團設下多款受讓方資格條件,其中包括:必須為國有、國有控股或國有相對控股上市公司;以電力生產為主營業(yè)務;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億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不少于100億元。此外,華電集團還要求受讓方必須同時受讓三處資產。
依據華電集團下屬上市公司的資產狀況和區(qū)域劃分來看,華電能源為最合適的受讓方。華電能源注冊資本19億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為186.3億元,主要從事電力生產、電廠檢修、電力技術服務和咨詢,完全符合受讓條件。
同時,由于華電集團在華電能源股改時曾特別承諾:將華電能源定位為華電集團在東北地區(qū)的電力發(fā)展主體和資本運作平臺。因此,從履行股改承諾的角度出發(fā),華電能源受讓此批資產的可能性也很大。通過履行股改承諾,華電能源通過在齊齊哈爾熱電增資擴股過程中承接華電集團增資權的方式實現(xiàn)了對該公司的控股;在哈爾濱熱電增資擴股時,華電集團的部分增資權由公司承接,公司成為哈熱公司的控股股東。由于除富拉爾基公司外的另兩處資產已為華電能源控股子公司,華電能源通過股權受讓加強控制權亦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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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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