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四月二十八日電 (鐘嘯靈 張艷瓊)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副司長許超今日表示,版權局近期還不可能建立便利著作權人查找個人作品是否被侵權的著作權保護網。
許超是在今天國家版權局發(fā)布的《著作權行政投訴指南》新聞座談會作上述表示的。
許超解釋說,版權局由于技術和人員的限制,還不可能建立著作權保護網這樣一個網站。他同時表示,如果著作權人發(fā)現自己的作品被侵權了,應該盡快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國家版權局于今天發(fā)布的《著作權行政投訴指南》(下稱《指導》)中,就著作權投訴的受理機關、投訴范圍、投訴時效以及處理方法作了簡明扼要的介紹。
許超提醒,被侵權人應該自侵權行為發(fā)生之日起兩年內,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逾期著作權管理部門將不再受理。此外,有繼續(xù)或連續(xù)狀態(tài)的侵權行為,兩年的期限自侵權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許超希望,《指南》的發(fā)布能更便利的指導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向行政機關投訴,更好的保護權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