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四日晚,自北京現代隊在與沈陽金德隊比賽中不滿裁判點球判罰罷賽十二天后,中超委員會秘書長郎效農、中國足協(xié)裁判委員會秘書長李東升和中國足協(xié)紀律委員會副主任馬成在北京向媒體公布中國足協(xié)處罰決定:當場比賽執(zhí)法裁判周偉新在第八十分鐘的點球判罰為誤判,停止周偉新余下中超比賽的裁判工作,對北京現代的處罰為罰款三十萬元人民幣,與沈陽金德的比賽為零比三負,扣除北京現代中超積分三分,停止北京俱樂部總經理、球隊教練組組長楊祖武隨隊工作半年,即從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中新社記者:盛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