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網12月28日電(郭會橋)為增加房屋拆遷透明度,保護被拆遷戶合法權益。昨日,武漢市出臺新規(guī),要求拆遷現場必須公示評估價格、拆遷政策等。同時,拆遷單位還應在拆遷現場設立政策咨詢和接待點,爭取在現場解決問題。
根據規(guī)定,拆遷現場必須公示拆遷政策、拆遷許可證、拆遷范圍、拆遷單位資質證書等。拆遷、評估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崗位證書人員不得從事拆遷工作。
此外,在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后,被拆遷人經反復做工作仍拒絕搬遷的,裁決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也可以經區(qū)縣政府批準后,組織行政強制執(zhí)行。
除經拆遷管理部門依法裁決,并由人民法院或者區(qū)縣政府強制執(zhí)行外,在拆遷當事人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拆除被拆遷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