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重慶市政府網站報道,近日,重慶市制定出臺《重慶市百名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計劃實施辦法》(簡稱“百人計劃”實施辦法)。
《辦法》主要解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問題:一是健全了工作體制。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協調,市人力社保局具體實施,設立“百人計劃項目辦公室”。同時,明確了市級相關部門作為某一領域引才牽頭單位的職責。二是提出了引才標準。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6個月,此外根據來渝創(chuàng)業(yè)、技術攻關和引進到高校、科研院所、市屬重點企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等不同情況,制定了相應引才標準。三是規(guī)定了申報程序。分為用人單位申報,牽頭單位初選,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用人單位落實政策四個步驟,并分別明確了辦理時限。四是明確了政策待遇。根據渝府發(fā)〔2009〕58號文件和國家關于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和為其提供相應工作條件的若干規(guī)定,以及建立“特聘專家”制度的意見,明確了相關政策待遇。此外,該實施辦法還明確了引進人才的日常服務、考核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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