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質監(jiān)局的職員今年年初進行了珠三角商品房的抽查檢測,公布的結果顯示,總體上只有15%左右的產品不合格,尚在合理范圍內。但在質監(jiān)局職員朱明峰看來,“2007年底到2008年廣州初建的商品房,最好還是不要買。因為這段時間建造的樓盤普遍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濟南日報》5月4日)
商品房的質量問題并不限于珠三角,資料顯示,從2007年全國消費者組織受理的商品房投訴情況來看,質量問題仍然是房產投訴的焦點。全國消費者組織2007年共受理質量投訴7916件,占全年房產投訴總量的52.7%。在這些涉及價格、面積計量、廣告等領域的投訴中,質量問題仍然占據著商品房投訴的首位。
承建商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行為讓人憤怒,而更讓人憤懣與無奈的是,如果商品房質量出現了問題,購房者維權將要耗費很多無效的精力。比如,主體結構之外“小”的質量問題,房地產企業(yè)常常把責任推到建筑商和供貨商身上,能推則推,實在推卸不掉責任的,維修時間能拖延多久就拖延多久;而主體結構出現了“大”的質量問題需要重新核檢的,到底應該是由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出面還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面,業(yè)內還存在爭議。多數消費者除了靠投訴、靠調解來委曲求全,很難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來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回頭來看近幾年我們對住房問題的關注,更多的焦點集中在了一輪又一輪關于房價的泡沫之爭上,關于住房質量問題,鮮有媒體關注。我們一直呼吁房地產商要承擔社會責任,更多的也是將這種責任與房價相關聯,而忽略了房屋質量問題上他們所喪失的責任。
而事實上,構建健康的房地產消費環(huán)境,除了價格問題,開發(fā)商首先要為消費者提供好的產品——房屋的質量是由每個細節(jié)累計而成的,杜絕房屋質量問題應該成為房地產市場準入的基本門檻。誰都知道,房屋不像衣服,房子一住進去就是百年大計,房屋質量問題解決不了,即便房價下去了,這也是一個“瘸子市場”。由此可見,我們對房地產業(yè)的道德責任的要求,也應該“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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