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老人、大病、殘疾、優(yōu)撫……遇到哪些情況的住房困難戶可以優(yōu)先配售經濟適用房?在已通過經濟適用房購買審核的家庭中,哪些可以優(yōu)先安排?將于近日出臺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新政”將解答這些問題。
記者今天獲悉,市建設委員會通過首都之窗網站表示,本市擬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管理辦法已于前天征求完社會意見。市建委將根據反饋意見對兩“辦法”進一步調整,并于近日出臺。
日前征求民意的兩“辦法”中規(guī)定,在完善審核機制的基礎上,建立分類供應、分期輪候的制度。對已經通過審核的家庭,由區(qū)縣住房保障部門按家庭住房困難程度、人口結構、經濟狀況、輪候時間等因素確定輪候順序。
同時,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住房困難家庭、重點工程被拆遷住房困難家庭及老人、大病、殘疾、優(yōu)撫等住房困難家庭將優(yōu)先配售。通過實施輪候制度,將建立有序的保障住房配租配售機制,使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能夠分期分批地得到解決,進一步保證配租、配售的公平和效率。(李潔)